常州经开区实验初级中学南侧口袋公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背景介绍
常州经开区实验初级中学南侧口袋公园地块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东至华丰路,南至规划戚区道路七十八,西至规划道路十一,北接经开区实验初级中学,占地面积约10315.46m2。地块北侧为常州经开区实验初级中学,东侧为华丰路,南、西侧为空地。该地块拟规划为公园绿地(g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原规划为居住用地,现拟规划为公园绿地(g1),为完善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规〔2016〕4号)的要求,需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合计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土孔3个,水土复合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3个;地块外布设1个水土复合点作为土壤、地下水对照点。地表水、底泥点位各一个。土壤、地下水、底泥分析项目包括ph、重金属(7项因子)、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共计47项;地表水分析项目包括ph、重金属(7项因子)、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类,共计47项。
2、地块调查结论
调查结论:地块内土壤、底泥检出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检出数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中的镍检出数据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其他检出数据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后续公园绿地用地需求。
委托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科
联系电话:/
场地调查单位-江苏金易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195061814